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
基金概况
基金简介
基金简称 | 长信富安纯债半年A | 基金全称 | 长信富安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|
基金代码 | 519945 | 成立日期 | 20151123 |
投资风格 | 债券型 | 投资类型 | 债券型 |
基金管理人 | 长信基金 | 基金托管人 | 中国民生银行 |
投资目标
本基金为纯债基金,以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为目标。
投资范围
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,包括债券(国债、央行票据、金融债、地方政府债、企业债、公司债、中期票据、短期融资券、超级短期融资券、次级债券、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)、债券回购、资产支持证券、银行存款(包括协议存款、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)、同业存单、货币市场工具、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,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。本基金不参与权证、股票等资产投资,可转债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。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,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,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,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。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: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%,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5个工作日、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的期间内,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。开放期内,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,本基金持有现金(不包括结算备付金、存出保证金、应收申购款等)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%;在封闭期,本基金不受5%的比例限制,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,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(不包括结算备付金、存出保证金、应收申购款等)。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,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,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。
风险收益特征